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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房拆迁前,签署分家协议但未写明受益人,能否要回拆迁利益?

家庭签署了分家协议,商议给其中一位家庭成员拆迁利益,但在拆迁协议中未具体写明受益人,而是写的承租人的配偶。在这种情况下,原签署分家协议的人(给家庭成员其中一人)还能要回拆迁所有利益吗?
官富成|2024-05-16 10:37 |来自北京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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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房拆迁前签署分家协议但未明确受益人的情况下,要回拆迁利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。一般来说,公房拆迁涉及的利益分配,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协商达成一致。如果分家协议中未明确受益人,可能会导致争议和纠纷的产生。在这种情况下,受益人的确定可能需要通过相关证据来证明,比如家庭成员关系、共同生活等情况。如果无法明确受益人,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利益分配。因此,建议在公房拆迁前签署相关协议时,务必明确受益人,以 展开
2024-05-16 23:35
来自北京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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