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祖产在建国后,1950年就由我们缴纳地价税,1954年10月18日松江县(现松江区)人民政府核准使用土地1市亩8市分4市厘8市亳(合1232平方米)怎么办?
我家祖产在建国后,1950年就由我们缴纳地价税,1954年10月18日松江县(现松江区)人民政府核准使用土地1市亩8市分4市厘8市亳(合1232平方米),并以此由我们缴纳地税,其中有房屋占地面积约240平方米(含天井)、其余为田园992平方米, 1960年房屋被纳入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时,土地并未列入改造,田园仍由我家使... 展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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