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,在江苏省南通市50万签合同买了一套房子,该房为新建安置房我要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呢?
2016年8月,在江苏省南通市50万签合同买了一套房子,该房为新建安置房,签合同时,付了定金及首付,当时开发商那边房产证手续并未办好,合同上写明2017年8月下发房产证,买卖双方可办理过户手续。今年房价飞涨,从中介了解到房价已经翻了一番。同小区的很多卖主都毁约了。想咨询一下,我要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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